简繁正之争

楼主如果说大陆其它方面,我也许认同。但说语言文字,就不得不说上几句了。
1 不知道楼主为什么非认为繁体字是正体呢?是因为出现得早,还是因为官方认定呢?
2 楼主援引法律条文,言之凿凿,但为什么对总则视而不见呢?之所以对使用繁体的场合有所限制,目的是为了推行规范汉字,也即简化字,是为了促进各民族、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,而不是为了限制而限制。总则第八条还规定: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。楼主是否承认,简体字降低了大众学习汉字的难度呢?另外, 语言文字法重在引导,所以违反者也只是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。
3 至于继承传统文化方面,国家并没有强制使用简体字,出版物可根据读者群合理选择使用简体、繁体或更古老的甲骨文、金文或篆体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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