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己的什么权威?说清楚。
你这不都承认了吗?还需要辩什么?
有什么问题,矛盾在哪?牛津高阶不进一步解释,就是矛盾了?
还有一些评论(太长,只截取一些, 加粗的是评论原文):
原文的特殊词是abrim,其含义是filled to the brim(AHD),也就是充满。这个意思在哪里都查得到,线上词典、纸质词典都有这个译文。因此,原文的意思再简单不过了:那天晚上充满了月光。直译成这样已经够了,因为意思够清晰,重点与原文相符。
朱绩崧的译文呢?月光昭明、月明跟充满有什么关系?充满为什么被省略了?我这不是抠字眼,而是关注原文的核心是否保留在译文当中。核心都没有了,其他的枝叶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。
那天晚上充满了月光→那天晚上月光明亮(充满月光不就是月光明亮?为什么不能paraphrase?)→是夜月光昭明(昭明不就是明亮的意思?而且还带有一种“渐渐”的意味。)
为什么必须保留“充满”一词?不觉得很机械,翻译腔十足?
我看到那则评论里说可以改译为:“夜有月光弥漫”,但弥漫一般指的是烟尘或者雾气,用于月光实在是太不恰当。
还有这则:
说完了朱绩崧,我们不妨再说一说去世的陆谷孙。朱绩崧引用了陆谷孙《英汉大词典》第2版的译文,也就是澎湃新闻提到的“ 夜晚,月光洒满大地”。
这种译文同样是脑补的典型。
1. 原文哪里说了地点?陆谷孙提到了大地,那我可不可以说花园?可不可以说摩天大楼的天台?当然可以。可是原文并没有这种明确的信息。所以,我也在脑补,也就是把原文的模糊变得具体了,讲了原文没有的东西,不可取。因此,大地这种文字要不得,该去掉。
大地仅是一种泛指,花园或者摩天大楼都是存在于大地之上的,为什么必须强调具体地点?
你说是泛指就是泛指?原文有泛指的对应物吗?没有!那么你这个泛指哪里来的?你胡说八道什么?
你说是翻译腔就是翻译腔?你是谁呀你?原文有没有充满的意思?有!那就必须保留!舍近求远,你在扯什么?
【为什么必须保留“充满”一词?不觉得很机械,翻译腔十足?】你忽悠谁呀?你说一般就一般?你查语料库了?不要胡说八道。你这种人也能把我击倒?不自量力!
用ECD查bloom vi:发亮,发光;(尤指女子)容光焕发,第三个例句:bloom with health and beauty 显露出健美的神采
照你这种逻辑,是不是应该保留发亮/发光?你打算在保留发亮/发光的前提下怎么译?
The night was abrim with moonlight.
夜晚充满月光,大地是不是也会跟着有月光,难道你的逻辑告诉你夜晚充满月光,大地依然是一片黑暗?
“评论家”的“评论”值得深思。
常看英文wiki就明白了,critical acclaim 指的是来自专业人士/机构、批评界的赞誉,很多影视剧的词条都会用到这一表达。
collins cobuild说得很清楚了,译成激赏(根据常识也应该知道是评论界的,所以省略评论家/界是完全可行的)是没什么问题的,没有问题都要被说成是问题(这连鸡蛋里面挑骨头都算不上)那才是问题。读者反馈的问题,不可能都是对的,读者自身水平也是有限的。一边倒是不可行的。
随便翻译一下,不要太离谱都可以。但critical acclaim严格地来说,就是专业评论界的赞誉,不是阿猫阿狗说这好得不得了、顶呱呱就可以算数的,尤其对这些文艺作品来说,经常普通观众的评价和专业圈有很多的差异,甚至完全悖反。简单举例, 在 Andor (TV series) - Wikipedia 词条里,有一部分就是Critical response,那是比较专业的评价部分。
根据critics,也可以推知是评论界(评论家们),评论界(评论家们)说xxx非常好→极好,激赏在现代汉语词典7里也是极其赞赏的意思,所以是完全没问题的。
难道“非常”和“极”不是同义?难道这都需要争辩?那还有完没完?翻译也是一门增减的艺术,不是所有成分都必须保留。举个例子,There be句型,难不成译者还得把There给直译出来?
激赏和赞誉区别不大,我觉得都可以。“批评界”这个修饰不宜省略。激赏的词义好像比英文里的acclaim要重一些,不过早有论者说中文的文学表达色彩好像要比英文更夸张,更注重华丽典雅。
这都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,你可以去看下KJV(还有比KJV更早的)的用词。,从历史语言学的角度来看,英语并不比汉语简单。国内常说的什么汉语比英语复杂之类的(简单归因在非形式逻辑里属于谬误的一种),那都是笑话。
好像没人在这里个帖子里说过“英语比汉语简单”,我说的是“有论者说中文的文学表达色彩好像要比英文更夸张,更注重华丽典雅”。
那你如何定义文学表达色彩?
我泛说“中文”,其实不准确,因为现在有很多种“中文”,我想说的应该是某些老牌文人的中文,比如说林语堂,兼擅中英文写作,但对比文风,会发现他的英文直白平实,但写中文时则颇为华丽文雅。
你这个对比也不太恰当,应该参看英美两国(包括加拿大等国)的作家写作文风,林语堂英文水平虽然很出众,但要与英美两国(包括加拿大等国)的native speaker作家相比,就不太合适。汉语当以中国人(中国人是Chinese的native speaker)为准;英文则应以英美两国(包括加拿大等国)的native speaker为准。英语也可以写的很华丽,只是看作者愿不愿意这么写(平易近人/直白平实没什么不好)。词典的修订增补都需要以本语言的native speaker为准,native speaker对词的用法有系统性的变动,词典也会相应做出改变,并非二语者们说的算(纠错算是例外,但只要native speaker们都认可,那就可以)。